第七十一章 无可奉告!-《我怎么就火了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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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书啊!书上都这么说的!”
“少特么看点儿‘霸道总裁’好吧,那是犯法的我跟你讲。”
还壁咚?还强吻?
人家一个妖妖灵我特么就进局子里喝茶了。
更狠点儿的,人家给老爹打个电话,自己就特么要被沉江了。
自己在江底又没海景房。
“不是,等会儿人家媒体采访你的时候肯定会问啊,那你能怎么说?”
方别没好气道:“媒体就是喜欢听风就是雨,跟他们说无可奉告!”
............
“方导,您被曝光昨夜去药店买药。您到底是给谁买的?是给您那位神秘的女朋友买的吗?杨钰今天在微博上也说很仰慕您,那到底谁才是您的女朋友?”
下午三点,方沐公司二楼的阳台上,坐在方别对面的女记者李静冉问出了这个问题。
她就是昨天晚上方别在药店遇到的那个姑娘。
很明显,那条微博就是她发的。
你们媒体都这么八卦?而且就是你把消息捅出去的吧!职业道德呢?亏我刚才还给你签了名合了影。话说你一个记者为什么会出现在半夜的药店里?而且还是店员?那药店是特么你们家开的吧......方别扯扯嘴角,勉强露出一个微笑:“其实,我还单身。昨晚买的东西是为下部电影做的准备工作。我下部电影拍的是登山者的故事,那是一部文艺片。”
哼——!
苏大小姐心情忽然很不美丽,她冷着脸甩手离开了阳台。
不远处刘芒眼神茫然,喃喃自语:
“不是《光的影》吗?什么时候说要拍登山了......”
方别微微一笑。
这样直接撇清了嫌疑,同时还降低了大众对他下部电影的预期。
登山?还是文艺片?
谁爱看?啊?谁爱看?
我方某人可真特么是个天才!
ps:毕竟是都市嘛,除了拍电影之外也会有别的事情。
比如谈个恋爱,谈个恋爱啦什么的。
毕竟我不想单纯搞成“拍电影——上映反应——打脸爆发——观众反馈——票房——拍电影——上映反映”这样无限循环。
那也太机械化了吧。。。
而且也不会光拍电影的,主角也会搞其他事情,不过肯定是跟娱乐圈有关,毕竟我这也不是写商业的。
而且别忘了简介上有一条是“梦想成为大明星的逃家富二代大小姐”。。。
你们懂的。
主角要火,必须是全方位的火啊。
我会把他安排的明明白白的。
顺便求个推荐票~
20号之后我就不再看群了,到时候闭关码字,争取上架之后开始爆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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